霍军宇 发表于 2019-6-20 00:12:18

海口市海虹幼儿园未按规定要求留样案

违规事实:2018年9月29日,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城西路43号的海口市海虹幼儿园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,该幼儿园食堂留样食品品种不全,且留样食品未按照品种分别留存在专门的密闭容器内,不符合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的工作要求,同样问题在2017年9月19日对该幼儿园食堂日常检查时也曾发现。处理结果:海口市食药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给予该幼儿园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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